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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脸委屈的潘石屹何其虚伪
http://www.huajuzhuzhai.com/ 华居住宅 2006-9-1 11:21:03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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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产业

    地产大腕老潘在博客里写了篇贴子,满腹委屈于人们为什么把地产商作为负面形象,并心有不甘地做了三点分析和解释,实则是想做点辩驳。但辩的怎么样呢?哈哈,不怎么样。

    首先,老潘把原因归咎于富豪榜。且看他是怎么说的,“……但往往这些主管编辑们不听我讲事实,自己编一个天文数字就要公开。……我也曾问过多位进了富豪榜的开发商,他们给我的答案是惊人的一致,都是说:‘他们瞎评,没有调查,也没有征得我的同意,……。’”故此,则我们可以明了老潘的看法是,富豪榜本就是一个胡说八道、不负责任的榜,你们怎么能受它影响呢?好,就依老潘的意见,我也觉得富豪榜之类的东西有欠严肃和准确。但问题是,谁告诉你是因着富豪榜列了一半的地产商就影响了人们的判断?谁又告诉你只要上了富豪榜大家就把他认作是恶人?因为有些人写文章提到对地产商占了富豪榜一半而提出质疑吗?以我观察,没有一个人仅仅用富豪榜作为唯一的论据来负面你们。况且,作为一个站在潮头浪尖而又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有太多让老百姓看不懂的东西,人家不该质疑吗?

    更有意思的是,老潘说,“有位开发商前几年资金出了点问题,到了揭不开锅的地步,甚至开始到处借钱发工资了,但他居然还出现在当年的富豪榜上。”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即便你老潘说的是事实,充其量不过是个个案罢了。全国那么多地产商,又有几个似这样“揭不开锅”?更有甚者,老潘还说,“富豪榜上房地产商占的比例太大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在房地产行业中土地的价值弹性很大,有一些开发商圈了好多地,够开发十年、八年的土地,经过评估后有了很高的价值,可能就进了富豪榜,其实他也没有多少真实的资产,而他们圈的这些地如果两年不开发就有被政府无偿收回的危险,不光不是自己的财富,甚至连成本都收不回来。”这话听上去让人笑掉大牙。其一,有地,经评估也有很高的价值,却又说没有多少真实的资产。什么叫“资产”?你老潘是不是觉得放家里的现金才是“资产”,若是这样,我老贵可能比你老潘有钱。我一月几千大毛都拿回去养家,你老潘除了不能算作资产的土地、房产、车子等等,家里恐怕不会存很多钞票吧。其二,批评者频频指出地产商屯积聚奇,但横遭否认,您老却说“有一些开发商圈了好多地,够开发十年、八年的”,这不是不打自招吗?这一点的诚实,我倒是要向你鞠躬的。

    第二,按老潘的意思,房地产肯定不属于暴利。他言之凿凿地说,“我查阅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告的第三号》,这份公告主要是公布2004年全国第三产业的经济状况,公告显示: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是8.31%,其中房地产开发的利润率是7.77%。…… 自2006年开始,我想随着土地成本的迅速上升,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应该是在7.77%左右,甚至以下。”

    且看潘老板以之为据的这个公告,来自于2005年12月16日,全国经济普查数据第三号公报,其中的结论是,200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平均利润率7.77%。然而,这一数据当时就激起市场强烈反响。有意思的是,开发商对这一数据表示认同,而一些房屋中介、研究机构等则认为“太低了,不可能”。一位房地产业内专家分析说,针对2004年房地产平均利润率7.77%这一结论,他表示不认同。其理由是虽然房地产增幅回落,但仍然是增长的,价格并没有走低。(引自《中国投资》)

    而另一个现实的例子是,2005年11月底,《南国都市报》刊登文章指出,福州市物价局公布房价成本清单显示:福州市市区商品房平均开发成本约为每平方米2160元,社会平均利润约为每平方米1400元,地价、建安成本、配套设施费用分别只占房价的20%、25%和14%左右,而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利润则占到房价的41%左右。经测算,开发商的利润率平均约为50%,最低的约为20%,最高的超过90%。其中利润率超过50%的楼盘有10个,呈现出楼盘越高档、利润率越高的基本特点。(引自《中国投资》)

    英国经济学家路易斯给“暴利”的定义是:“当一种产业存在着不可替代性,并逐渐形成单元化的寡头形式时,必然会演变成一种多倍利润而不是多重利润的暴利,这种情况会伴随着多元化经济要素的加入和产业规范的形成而消失,通常暴利时代的经济周期是短暂的。”在这里,“不可替代性”、“单元化寡头形式”是非常重要的要素,而现今在中国大陆,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垄断,房屋作为特殊商品所具有的不可替代性,开发商看似松散实则紧密并与政府部门微妙的利益关系,都非常好地符合了这个“暴利”的定义。当然,老潘尽可否认,甚至认为它不适用于中国。OK,那建议你去请教一下为唱红房地产而不遗余力的那些经济学家们,问问他们喝了几两洋墨水又在鼓吹些什么。

    第三,关于官商勾结的问题。老潘讲到了一些理由和见解,但并未触及根本。譬如,老潘说,“最关键的是土地交易政策的公开透明,大多数腐败和行贿受贿的案件都是出在土地问题上,这与前些年土地交易的不公开、不透明有很大的关系。”对,讲的对极了。但是把责任推了个一干二净。政策不够公开透明,地产商就可以行贿吗?官员就可以受贿吗?法律昭昭然立在那里,只因政策不够完善,我们就可以堂皇地去违法吗?一个犯罪分子被逮住了,他很冤枉地说,怪只怪政策不公开不透明啊,可以吗?

     老潘还说,“政府在过去的几年时间接二连三地下发文件,强调全中国所有公开经营性土地都要进行公开的交易,这个过程从文件的下发到全面的执行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为什么文件下发到全面执行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理由何在?真相何在?老潘对此却语焉不详。又说,“我想土地‘招拍挂’的过程中,也要让土地的交易受到全社会、媒体的监督才能公平,才会减少和避免房地产发展商和腐败官员之间行贿受贿现象的发生。”这话听起来很悦耳,老潘倒象是个与房地产无干的事外人,说的都是中肯之语。但是,全社会和媒体怎样监督?全社会的舆论通道在哪里?媒体,对吧。媒体的舆论通道又在哪里?潘老板您展眼看看,多少媒体上摆满了你们房地产的广告,你让它监督什么?而对于官员们的腐败行为,除非组织上已经有所动作乃至作出处理,才报道出来,你又让它监督什么?

    因此,潘石屹同志的这番表白和论辨,不过是略略迷惑人们的眼睛罢了。不要以为老百姓都被蛊惑了、误导了、蒙蔽了,他们心中自有一杆秤,他们不会迷信于任何貌似代表了公平正义的喧喧嚷嚷。甭管什么地产商乃至其它的商们,谁也负面不了你们,更不能妖魔化你们,能做成这件事的,只有你们自己。而透过满脸委屈的文字表白下的潘石屹先生,您的辩解是何其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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