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辽宁省沈阳市供热部门获悉,今年沈阳预计将完成500万平方米的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为主的“暖房子工程”。其中,涉及到供热计量改造的面积约210万平方米。
早在2010年,辽宁省就明确要求,凡已安装供热计量设备的新建建筑和具备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条件的既有节能居民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开始进行供热计量收费试点工作。但这项工作落实得并不尽如人意。许多已经安装完热计量表的小区,没有在室内安装测温计,而安装了测温计的小区,也多数没有实行热计量收费。对此,沈阳市下发相关规定,在2010年9月1日后新建建筑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实现分户计量、分室控制。对未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的项目,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建设中推行供热计量系统的通知》等文件也规定了在民用建筑中强制推行供热计量系统。
据悉,沈阳市今年新增了多个小区作为供热计量改造试点,未来会有更多建筑实现热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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