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入重点民生工程
辽宁省大连市于2016年年初正式启动“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前期工作,并将其纳入市政府重点民生工程推动实施。
其实,大连在“十一五”期间就提出垃圾分类理念,提出了“近期大分流,远期细分类”的垃圾分类管理思路:即装修垃圾、大件废弃物和餐饮垃圾与居民生活垃圾进行分离,按照大的类别实施垃圾分类。
“十二五”期间,配套建设了餐厨垃圾收运监管处置体系,在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招标确定了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和居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的收运企业,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办法。
2012年以来,在部分社区尝试引入社会企业,结合废品回收体系开展垃圾源头废品回收试点。
2016年,开展垃圾分类前期工作,包括开展前期调研,编制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和启动居民垃圾分类试点。
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发布,《大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专项规划》也进行了相应的内容调整,通过对大连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现状资料的收集和分析,提出适合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分类方案,确定垃圾分类收集模式、分类配套设施规划、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推动机制研究等。
● 启动垃圾分类试点
2016年9月,大连市在中心城区共选择了6个居民住宅小区(6963户居民),率先启动垃圾分类试点。
试点区域的居民生活垃圾设计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3类,分别设置不同标识的垃圾收集桶,采取居民源头分类投放的方式试行分类收集,以属地化的方式进行分类管理。
各区政府通过召开楼长会议、志愿者会议、现场指导、回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和指导,部分试点小区设有专门的保洁人员对垃圾分类设施进行管理。据跟踪统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
● 存在制约推动短板
总体来看,大连正式启动垃圾分类工作时间比较短,试点范围较小,成效尚不明显。同时,通过对试点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还存在一些制约垃圾分类有效推动的短板:
市民层面。受垃圾分类专业性强、全面宣传不够等因素影响,市民的接受度还不够高,即使在试点区域,分类投放的自觉性也有限,乱投放的垃圾需由保洁人员进行二次分拣,增加了收集人员的工作量。
企业层面。大连的环卫清扫保洁和物业均为市场化管理,利益导致环卫保洁人员和物业公司对增加的工作量及成本存有抵触情绪。对此,既缺乏强制推行的法律依据,也缺乏经济补偿的相关政策,直接影响了分类试点工作的持续推进。
机制方面。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源头分类、正确投放到分类收集、运输和最后处理或利用整个过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社会性和广泛性,涉及部门众多。目前,大连的生活垃圾源头是由环卫工人或物业、社区保洁人员负责收集,中间由环卫企业负责清运,末端处理由特许经营企业承担,而废旧物品回收、再生资源利用由服务业委员会负责,有害垃圾由环保部门负责,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综合协调机制。
● 出台实施方案再发力
2017年,大连市政府再次将“完善垃圾分类”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大连市将结合2016年试点推进情况,拓展分类试点的范围,计划新增垃圾分类试点小区79个,约8万多户居民,并在全市选取不少于100个强制分类试点单位,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体系建设。
居民分类试点范围,拟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三分类;对强制分类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拟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同时,分别建立相应的投放收运处置体系。
今年6月29日,大连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下一步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实施范围和对象以及分类办法。目前,正在按此开展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