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体绿色建筑与绿色生态城区联动,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目前,我国一些科研单位和高校在探索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模式上做了大量研究,提出了政府主导的驱动模式、产业带动的建设模式、自然环境的发展模式等几种适宜建设模式,推动了绿色生态示范区的发展。《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GB/T 51255-2017,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国家标准的原则是结合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原则 ;目标是构建新时代绿色建筑供给体系、提升质量层次;要求是满足绿色建筑新阶段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绿色建筑质量、性能,体现发展,扩展内涵,融入健康、智慧等热点,以人为本,获得感、幸福感,提高可感知性。健康成为绿色建筑发展的深层次需求,绿色建筑更加关注人员健康。绿色建筑发展呈现出普及性趋势,早先的推荐性、引领性、示范性作用逐步减弱。
结合国家标准化改革要求,建立新的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体系。1、评价标准:部分标准面临精简整合的可能,但未来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充分考虑和体现针对性和适宜性仍将是一个重点。2、强制规范: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原则,将技术措施要求与绿色建筑标准中要求进一步互相呼应、互相吸收,实现良好衔接配套。 3、地方标准:部分地方立法为强制性标准提出了要求、创造了条件。可根据地方实际适当提高某些要求,实现绿色建筑向更高性能发展。4、团体标准:团体标准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将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之势,但也面临着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5、企业标准:备案手续取消,标准化专业机构面向市场服务转型扩展,将进一步盘活企业标准。企业可结合自身品牌定位、技术路线、市场需求、项目特点等,基于现有政府标准和其他市场标准为自己“量身定做”更适宜、更实用、甚至更先进的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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